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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哈尔滨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(草案)》开始征求意见

生活报讯 (实习生 王津崧 记者 赵政府)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,保障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哈尔滨市拟制定《哈尔滨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。征求意见稿中指出,除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外,不得变动房屋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。




装饰装修开工前应告知物业


意见稿指出,房屋所有权人、公有房屋管理单位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。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、破产解散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,房屋管理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;没有管理人的,房屋实际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。


除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外,不得变动房屋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。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区、县(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发放。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,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,未实施物业管理的,应当告知居(村)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委托管理单位。




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形


(一)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,或承重构件出现开裂、变形、腐蚀等结构损伤的;


(二)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;


(三)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可能导致房屋结构损伤的;


(四)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;


(五)其他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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